从诸信条的提出看犹太教信仰

从诸信条的提出看犹太教信仰
(一)教条/信条的概念及犹太教信条
“dogma”即教条,在宗教学中通常被用来称呼教会的教义 ①,它也是教会法规的一部分,不同意本教会基本教义的人,就会被视为异端。犹太教是一个不重(教条、信条)的宗教。犹太教信仰从未被公式化在一个正式信条 中,犹太教重品行而不是教条的正确性;强调实践性诫命而非信仰性教义。拉比们认为,没有必要造出一些公式化的东西来表达犹太教的信仰,每一个犹太人生来就 是上帝的契约民,以色列人和上帝的关系不必去依靠那些信条化的东西去维持,犹太教的信仰在每天的祈祷和诵读《Shema》(《施玛篇》)中就得以实现了。 但在犹太教的发展过程中,还是出现了诸如迈蒙尼德“十三原则”之类的可以称为教条的东西。本文将首先简单回顾一下“犹太教信条”的发展历程,再对这些信条 背后所包含的东西作一些阐述。
在塔木德犹太教时期,犹太教是没有具体教义的,献祭和祈祷是其主要宗教内容。犹太教教义是在抵制异端教学的影响过程 中出现的。在《旧约》向《新约》的转型时期,耶稣和使徒们提出了一些新的观念(包括上帝观念、弥赛亚观念、律法观念等),使得传统的犹太教信仰受到挑战; 与此同时,伊斯兰教提出的“谁是穆斯林”,也为犹太教提出了一个同样的问题——“谁是犹太人”。为了迎接挑战,消除异端思想利如对犹太教的影响,犹太教的 先知们尝试对犹太教义做一些具体的规定,这就使得“犹太教信条”的出现成为可能。在是否需要信条的问题上,拉比们中间也是有争议的,但这并没有妨碍“教条 运动”在犹太教中的兴起和发展。虽然无法克服犹太人固有的反感对信仰的教条化倾向,但客观说来“教条运动”还是有助于澄清犹太教信仰、抵制异端教学的。
最早提出犹太教信条的是一世纪亚历山大的斐洛(Philo)。
斐洛的8个信条:②
(1) existence of God;(上帝的存在)
(2) His unity;(上帝的一体性)
(3) divine providence;(上帝的福佑)
(4) creation of the world;(创世)
(5) unity of the world;(世界的一体性)
(6) the existence of incorporeal ideas;(非物质理念的存在)
(7) the revelation of the Law; and(律法之启示)
(8) its eternity (律法的永恒性)(H. A. Wolfson, Philo, Foundations of ReligiousPhilosophy, 1 (1947), 164ff.).
斐洛的观点在当时并没有得到多少人的追随,犹太教的教条运动到中世纪才真正的开展起来。这期间,许多犹太神学家纷纷提出了自己的信条,如Hananel b. Hushi’el有4条信仰:
(1) in God;(信仰上帝)
(2) in the prophets;(信仰先知)
(3) in the world to come; and(信仰来世)
(4) in the advent of the Messiah. (信仰弥赛亚的降临)
Karaites有10条信仰:
(1) God’s unity and wisdom;(上帝的一体性和智慧)
(2) His eternity and unlikeness to any other being;(上帝的永恒性和与任何他物的区别性)
(3) He is the Creator of the world;(上帝的造物主)
(4) Moses and the rest of the prophets were sent by God;(摩西和其他先知都是上帝所委派)
(5) the Torah which has been given through Moses is true;(通过摩西而得到的《托拉》是真的)
(6) the Jews are obliged to study the Hebrew language in order to be able to understand the Torah fully;(犹太人必须学习希伯来语充分了解《托拉》)
(7) the holy Temple in Jerusalem was chosen by God as the eternal dwelling place of His glory;(耶路撒冷的圣殿是上帝选定的他的永远的居所)
(8) the dead will be resurrected;(死者将复活)
(9) there will be a Divine judgement;(将有神的审判)
(10) God will mete out reward and punishment. (上帝将兑现他的奖励与惩罚)
但其中最著名的还是Maimonides(迈蒙尼德)的“十三信条”:
(1) The existence of God which is perfect and sufficient unto itself and which is the cause of the existence of all other beings.(上帝的存在)
(2) God’s unity which is unlike all other kinds of unity.(上帝的一体性)
(3) God must not be conceived in bodily terms, and the anthropomorphic expressions applied to God in Scripture have to be understood in a metaphorical sense.(上帝是没有形体的)
(4) God is eternal.(上帝永恒)
(5) God alone is to be worshiped and obeyed. There are no mediating powers able freely to grant man’s petitions, and intermediaries must not be invoked.(惟有上帝是崇拜和服从的对象,不应该有任何中介力量)
(6) Prophecy.(相信预言)
(7) Moses is unsurpassed by any other prophet.(摩西是最伟大的先知)
(8) The entire Torah was given to Moses.(托拉是给予摩西的)
(9) Moses’ Torah will not be abrogated or superseded by-another divine law nor will anything be added to, or taken away from it.(摩西律法永远不能被放弃,不能被任何别的律法所替代,不能增加或减少)
(10) God knows the actions of men.(上帝知道人的行为)
(11) God rewards those who fulfill the commandments of the Torah, and punishes those who transgress them (see Reward and Punishment).(上帝奖赏执行律法者,惩罚违反者)
(12) The coming of the Messiah.(相信弥赛亚的降临)
(13) The resurrection of the dead.(相信死者复活)
迈 蒙尼德的“十三信条”是在注解《Mishnah》时提出的,他宣称自己的信条是从《托拉》中记载的613条犹太戒律中提炼出来的,是“我们宗教的最基本真 理和根基”("the fundamental truths of our religion and its very foundations.")③之所在。在《The 13 Principles and the Resurrection of the Dead》一书的后记中,迈蒙尼德把屈从于感情的罪人和否认基本信条的人区别开来,认为前者仍然是犹太人并且不排除其在来世的地位;后者则应从犹太人社区 中驱逐出去,而且被称为异端和伊壁鸠鲁主义者。迈蒙尼德信条的目的旨在强调犹太教中最主要的信仰以及巩固其正统性,也有在与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对照中确定 犹太教的地位的意义。迈蒙尼德试图使这些信条教条化,使之成为正统犹太教和以色列人资格的标准。但是这一标准的存在与否以及到底是什么,在犹太人中间一直 都有争议。尽管有争议,迈蒙尼德的13信条还是成为后来犹太教内决定某些信仰是否为根本的方法论标准。④
迈蒙尼德在其著作《迷途指津》中企图用理 性诠释《圣经》,将犹太教的信仰理性化,将传统的“人格神”解释成“哲学神”,有些异端的倾向,遭到了许多拉比的反对。影响较大的是Crescas(克莱 斯卡)的批评。克莱斯卡批评迈蒙尼德的13信条混淆了基础性的原理和一般性的信仰,并在《上主之光》(《Crescas’ Or Adonai》)中提出了不同层次的原则:根本性原理、支柱性信仰和一般性信仰。根本原理(root principle):(1)The existence(上帝存在)(2)unity(上帝的一体性)(3)in corporeality of God(上帝的非物质性);6支柱性信仰:(1)God’s knowledge of all beings(上帝知道所有的存在)(2)His providence(神命)(3)His omnipotence(无所不能)(4)prophecy(预言)(5)free will (自由意志)(6)the purpose of the Torah as instilling in man the love of God and thereby helping him to achieve eternal felicity(托拉的目的是向人灌输上帝的爱,以此使人达到永恒的幸福);犹太教正统必不可少的8条真正信仰:(1) creation of the world(世界的创造)(2)immortality of the soul(灵魂的不朽)(3)reward and punishment(奖赏与惩罚)(4)resurrection(复活)(5) immutability of the Torah(托拉的不变性)(6) supremacy of Moses’ prophecy(摩西预言无与伦比)(7)divine instruction of the high priests by way of the Urim and Thummim(相信大祭司以神谕传达神的教诲)(8)the coming of the Messiah(弥赛亚的降临)。还有和具体的戒律相关的真正信仰:(1)prayers are answered by God(上帝回答人的祈祷)(2)repentance is acceptable to God(上帝接受人的忏悔)(3)the Day of Atonement and the holy seasons are ordained by God.(赎罪日和圣日是上帝钦定的)
近、现 代的神学家和哲学家们就这一问题也有不少的论述,在此就不一一列举了,仅以Spinoza(斯宾诺莎)和Mendelssohn(门德尔松)做代表。斯宾 诺莎的“七个信条”:(1)God’s existence(上帝的存在)(2) unity一体性(3)omnipresence(无所不在)(4)supreme authority and power(最高的权威和力量)(5)man’s worship of Him in obedience(人服从并崇拜他)(6)the felicity of the obedient(服从者的幸福)(7)forgiveness of penitent sinners(悔改者被宽恕);门德尔松的三个原则:(1) God, the author and ruler of all things, is one and simple上帝是一,是单纯的(2)God knows all things, rewards the good and punishes evil by natural and,sometimes, supernatural means上帝无所不知,他或者用自然的或者用超自然的手段奖善惩恶(3)God has made known His laws in the Scriptures given through Moses to the children of Israel.上帝通过摩西将其律法昭告以色列的子孙。⑤
(二)犹太教信仰的核心
看了犹太教历史上的关于信条的著名论述,我们可以发现: 虽然从斐洛到迈蒙尼德再到门德尔松,每个人关于犹太教信条都有自己不同的理解和阐述,但他们的基本精神都是相通的。他们都认为,在犹太教当中,最重要的因 素不外乎上帝、弥赛亚、先知、律法、来世这几点。于是,通过他们的论述,我们找到了犹太教信仰的核心。
1.上帝观念
在犹太教信仰中,最重 要的一点莫过于上帝的观念。犹太教信仰宇宙独一真神上帝耶和华,他创造并主宰宇宙万物,他存在于所有的历史事件中,并以某种方式发挥作用。上帝耶和华是独 一的、统一的、永恒的、万能的、无形的、不可比拟的、无所不在的、无所不知的。宇宙不存在任何其他上帝,也从未有人可以被奉为神圣。人类要畏惧上帝、热爱 上帝。
这些观念在犹太教的基本教义和信条中得到强调,上述的每一位神学家或哲学家的信条都反映出这一点,例如:斐洛的八个信条中的第一条“上帝的 存在”和第二条“上帝的一体性”及第五条“世界的一体性”等都在阐述这个问题;迈蒙尼德的十三信条更是将上帝特性表达得一清二楚:“上帝的存在”、“上帝 的一体性”、“上帝是没有形体的”、“上帝永恒”、“惟有上帝是崇拜和服从的对象,不应该有任何中介力量”“上帝知道人的行为”……
2.先知观
迈蒙尼德在其所列犹太教信仰13信条中提出:“托拉是给予摩西的;摩西是最大的先知,其预言是真实的。”⑥明确地表达了犹太人的先知观。其他如与迈蒙尼德持反对意见的克莱斯卡亦提出 “摩西预言无与伦比”“预言”等信条表达这个观点。
犹 太教认为,上帝耶和华在犹太人中选择众先知来传达他的意志。在人类历史上摩西是最伟大的先知,是上帝唯一拣选出来,与之面对面地交谈,向他授予最高级启示 的先知。上帝让摩西把神启的律法与“十诫”教授给以色列人,让他们以至圣为中心理念,建立起一个国家;以色列人还被上帝选中向全世界传达对上帝耶和华的独 一信仰,及人类之间应有的兄弟之情。
摩西逝世后,在圣殿崇拜时期,上帝依然拣选许多先知来传达其意旨。他们传达上帝的意旨、显示耶和华至高权力、 教诲以色列人崇拜耶和华、警告他们不要再崇拜其他诸神。先知们具有超凡的精力与智力,能预见到将要发生的一切。他们警告那些面临灾祸的人,如果他们一再坚 持违背上帝的教导,将会有何等灾难降临到他们身上。先知们富有追求正义与真理的激情,经常毫无畏惧地向国王或王君传达上帝的旨意,要求他们服从上帝启示给 摩西的律法。如:早期的先知以利亚集中批判偶像崇拜的罪恶,后来的先知则敬告有关社会非正义和道德崩溃将会毁灭犹太人的国家。在公元前8世纪的社会与政治 起义中,先知运动产生了4个典型人物——阿摩司、何西阿、以赛亚和弥迦。他们没有用预言,而是以他们的勇敢斥责当时社会的非正义行为,强调上帝是公平、公 义的,上帝喜悦善良、慈爱,不喜爱祭物;号召以色列人返回他们的上帝那里。⑦
3.律法意识
犹太民族是一个律法的民族。犹太人首先服从和履 行上帝公正的律法,正如迈蒙尼德所讲的“摩西律法永远不能被放弃,不能被任何别的律法所替代,不能增加或减少”,犹太人认为上帝的旨意体现在他所启示的一 切律法中,尤其是他在西奈山亲自授予摩西“十诫”。“摩西十诫”是上帝的直接礼物,是犹太人生活的基础。犹太教所有经典和教诲都是围绕“摩西十诫”的。犹 太教有两部主要的律法书,成文律法《托拉》和口传律法集《塔木德》。它们在犹太人的生活中起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也是各位哲学家和神学家的信条中不可或缺的 一条。“托拉的目的是向人灌输上帝的爱,以此使人达到永恒的幸福”、“托拉的不变性”,克莱斯卡的信条充分肯定了这一点。
《托拉》和《塔木德》中 的律法规定,体现了与犹太教一神观的不可分割的联系,兼具宗教诫律和道德规范的性质。这些律法以一神观为理论基础,律法的权威不仅靠国家强制的力量推行, 更借助于人们对上帝的敬畏去谨守、遵行。律法犯罪者的惩治被认为是“上帝的惩罚”。这样上帝耶和华就成为正义的化身。上帝以现世的苦难作为惩罚犯罪者的手 段,但又以引导人们弃恶向善、扶弱除暴为目的。
犹太教强调犹太人对上帝的热爱是通过在每日生活中切切实实地遵从上帝的诫律表达的,因此,诫律对犹太人来说具有至高的重要意义。遵守诫律不应看成是一种负担,而应看成是一种欢乐,因为遵守诫律的人与上帝更接近了。广义上讲,犹太人认为行善也是在执行诫律。
4.伦理意识
在宗教与伦理的领域中,犹太教对犹太人的现化文明产生了最大的影响。然而,犹太教特别重视的不是宗教信仰而是日常行为。在西奈契约之前,犹太教只是一种一神教;摩西接受上帝律法后,犹太教成为一种伦理道德的宗教。
“上帝奖赏执行律法者,惩罚违反者”(迈蒙尼德),“服从者的幸福、悔改者被宽恕”(斯宾诺莎),“他或者用自然的或者用超自然的手法奖善惩恶”(门德尔松),“上帝将兑现他的奖励与惩罚”(Karaites),这些论述,无疑为犹太教成为一种伦理的宗教提供了理论基础。
犹 太教相信上帝与人类之间存在着某种伙伴关系,认为上帝是公正和慈爱的,他的神圣性表现在道德领域里。上帝以意志行为创造了天地,以自己的慈爱继续支撑天 地;他提出日常行为的伦理规范和宗教规范要义,将“生与福、死与祸”陈明在人的面前,赋予人选择自由。上帝的奖赏是公正性的直接结果。上帝奖励公义、惩罚 恶行,但惩罚的目的不是处治,而是教育,是给恶人以赎罪和改过自新的机会。
犹太教鲜明的伦理意识不仅对人类宗教,而且对人类政治和社会等方面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5.弥赛亚意识和来世意识
在 犹太教的经典《圣经旧约》和《塔木德》中,都清楚地论述了“弥赛亚”的降临,及其对犹太人的救赎(旧约中没有讲到此点)。犹太先知们预言,上帝将在适当的 时候派遣一位“受膏者”,前来复兴犹太国,拯救长期陷于水深火热之中的子民,“创造一个和睦、幸福、美满的时代”,“全部以色列人将会因为弥赛亚的到来而 得福”。在这个幸福的时代,那些死去的好人不应该被忽略,“于是让死去的好人复活来分享幸福就顺理成章了”⑧。复活是来世思想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来 世意识在犹太人的心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到如今,许多犹太人依然相信在这个世界的一个特殊的来世里,所有的人将会在“弥赛亚”的领导下和谐地生活。这与相 信上天不一样(尽管有些犹太人也不相信天)。这个来世将会出现在地球上,将会持续到所有历史的终结。确实,一些犹太人相信,到达这个完美时期是所有历史的 目的。犹太先知以赛亚曾做过这样一个来世之梦:“狼将与羊羔居住在一起,狮子将躺在孩子身旁,小牛和小狮子一起嬉戏玩耍……它们既不相互伤害,也不互相毁 灭。在我们所有的圣山上,大地将充满上帝的知识,如同水没过了大海。”⑨这个世界将充满和平的来世之梦,成为犹太人最珍惜的梦想。
这些内容同样也是迈蒙尼德等中世纪的神学家们所倡导的。弥赛亚的降临,来世的复活,是中世纪神学家们共同的信仰,他们不约而同的在自己的信条中加入这样一条。
①《基督教思想史》 第35页 蒂利希著 尹大怡译;
②④⑤犹太百科;
③《The 13 Principles and the Resurrection of the Dead》 蒂利希著;
⑥犹太百科;
⑦《简明犹太民族史》 塞西尔•罗斯著 黄福武译;
⑧《大众塔木德》 第411、412、414页 亚伯拉罕•柯恩著 盖逊译 ;
⑨《圣经•以赛亚书》11章6-9节
参考书目:
《圣经》中英文和和本;
《大众塔木德》亚伯拉罕•柯恩著 盖逊译 山东大学出版社 1998年1月;
《简明犹太民族史》 塞西尔•罗斯著 黄福武译 山东大学出版社 1998年1月;
《基督教思想史》蒂利希著 尹大怡译 汉语基督教文化研究所出版;
《The 13 Principles and the Resurrection of the Dead》 电子版 蒂利希著
犹太百科 光盘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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